五号售后服务的王清睿把坏的电视机拉走,声称去检测,六号上午给售后赵先生打电话时,他告诉我们还没有检测结果,要拉回青岛检测。等到下午再打电话过去时,是一位姓舒的小姐接待的,竟然说:“工人已经检测完了,没有查明原因,只能给你们免费维修”。若大的海尔集团就是这样的检测自己的产品吗?这就是海尔集团的检测机构吗?对于这样的回答,我们表示很不满意。于是再次主动给售后服务打电话,这次是一位姓许的小姐接待的,我们表示不同意维修,怕再次出现类似的质量问题,这次只是内屏爆裂,如果下次再出现爆裂,而且连外屏一起爆裂,玻璃碴伤到老人和孩子怎么办?伤害到孩子的眼睛怎么办?谁来负这个责任?许小姐说这个情况谁也不敢保证,并说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找315解决。笑话,等孩子眼睛受到了伤害再去找315解决,还有什么意义吗?我们对这种答复很不满意,询问许小姐的姓名,她说我们没有必要知道他叫什么,并说公司里只有她一个人姓许。我们告诉她,在我们没有协商好解决方案以前,先不要对那台爆屏的电视机进行维修,许小姐同意了,并表示会转达给维修人员。
试想一下,整天看着一台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不明原因爆裂的电视机,我们是在享受着电视带给我们的快乐时光,还是在经受着莫名其妙的精神折磨呢?是电视?是炸弹???
接下来的7,8,9三天,都是我们在耗费着精力,主动给售后服务打电话交涉这件事情,每天的通话时间都至少一个小时,难道这些都要消费者自己承担吗?作为售后服务,不主动给有需求的客户打电话,不主动解决问题,那还要你们售后服务做什么?售后服务的电话岂不是形同虚设吗?
十号(周五)下午五点左右,售后服务的王清睿先生打来电话,告诉我们电视已经修好了,问我们什么时候送过来。我急了,问是谁让你修的?我们始终是在要求退货,而且你们的工作人员也同意了在没有协商结果以前不维修,那你们现在为什么擅自作主私自就给我们维修了呢?于是我们要求恢复原样,我当时提了两个要求1:把电视恢复原样,2退货。王先生表示是在和我们商量,并说:“更换新的电视机要经过公司领导审批,但是现在已经是周五的下午六点了,公司已经下班,并且周六日领导休息,所以审批要等到周一(十三号)才能回复”,我们问是否有可等性,王表示有必要等,并承诺周一上午给结果。就这样事情又拖了我们三天,直至周一(十三号)下午仍然没有与我们联系。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,我再一次主动打电话给售后服务,王先生没有接电话,让许小姐代为回话,说他无法给予答复。而许小姐则说公司领导不同意,事情只能这样解决(维修)。我问是哪位领导,她的回答是:“你们无权知道”。在我再三的追问下,她把张玉河的电话给了我,并告诉我张是海尔售后服务在北京地区的最高领导。当我主动给拨通电话问张先生时,他竟然表示不知道此事,在我把事情再次复述以后,他当时马上回答公司领导不同意,这也太自相矛盾了吧!!!我问是哪位领导,他的回答与许小姐的回答如出一辙:“你们无权知道”现在是法治社会,就连病人都讲究知情权,难道我们消费者就没有知情权了吗?就这样任人宰割吗?我要求把售后擅自维修的电视机恢复到最初从我家拉走的样子,张玉河满口答应说:“可以”,就这样三天算是白等了。
十四号我再一次主动打电话过去,许小姐接待的,我表示你们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维修,最起码应该让我们知道都更换了哪些配件吧?许小姐说她也不知道都换了什么,让我们给赵先生打电话。就这样又推给了别人。我又给赵先生打电话,在他告诉我都更换了什么配件,并告诉我更换下来的爆裂的内屏还保留着,如果不相信,我们可以去看。于是我又再次给许小姐打电话,问她能不能给我一个保证,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无条件退货。许说可以,我要求以书面形式写清故障原因,更换了什么配件,再次出现类似现象退货等内容。在我看到保证书并满意以后再进行维修,许小姐同意了,并答应次日(十五号)上午十点把保证书交到我手中。
十五号中午十一点钟,我接到了赵先生给我打的电话(很荣幸,这是我第二次接到海尔集团售后服务主动打给我的电话!!!),说下午一点到两点把保证书送到我手中,因为售后服务屡次的出尔反尔已经让我对他们失去了信任,我不想再请假出来拿一份不知能否让我满意的保证书,于是我说你先在电话里读给我听听,果然不出我所料,保证书的内容与十四号许小姐承诺的内容不一致,这太令我失望了,我告诉赵先生不要保证书了,把我的坏电视送回我家,他说:“可以”。五分钟后赵又给我打电话,说已经对保证书作了重新修改,我说你也别改来改去的了,把坏电视还给我,赵说可以,并答应送电视机之前给我打电话。我等了一个下午,在没有人与我联系的情况下,我又给许小姐打电话,问她为什么还不给我送电视,许在电话中说电视不能恢复到从我家拉走时的样子,我问为什么,许的回答竟然是:“不知道”。
从拉走电视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天了,我们什么都没有等到,每次都是我们主动打去电话询问,先后已经有五个售后工作人员接待了我,每个人一个说法,每个人一个处理结果,可是每一次都是让我们出乎意料,难道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个人意愿,不代表公司吗?如果代表公司,那么堂堂的海尔集团就是这样反反复复,出尔反尔的吗?我甚至开始怀疑接待我们的到底是不是海尔集团的工作人员,我对他们的工作很不满意,也极不信任,于是我再次拨通了贵集团的服务电话,要求青岛总部的负责人给我们回电话。下午两点,青岛公司一位张军先生打来电话(这是我第三次接到海尔主动打来的电话),在我又一次叙述了事情的原委之后,张先生表示会有人调查此事,并在五点钟以前给我们答复,直至我再次给你们写这封信的时候仍然没有人与我们电话联系!!!
从改革开放之初,国人对进口品牌的崇拜与依赖,到现在对国有品牌的认可与信赖,不管是海尔集团还是普通的消费者,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,作为海尔集团的领导人,你们同样会感同身受!这几年,海尔的冰箱,热水器,微波炉陆续走进了我们的家庭,出于信任,在更换电视机的时候我们毫不犹豫地再次选择了海尔,谁知道却得到这样一个结果。。。
我认为贵公司应对此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,使产品更可靠,不要象售后服务的说法一样,查不明原因,就以这样的方式,姿态来应付消费者,这样不利于企业的发展,更不是消费者心目中的海尔!!!
我要求退货的原因:
1 对于不明原因的内屏爆裂,我感到恐惧,怕再次发生类似质
量问题时伤害到老人和孩子。
2 对售后服务出现的出尔反尔的做法不满,他们没有做到“急
顾客之所急,想顾客之所想”。
3 对售后服务的态度不满,他们总是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来敷
衍搪塞,不认真对待消费者的诉求。
4 对服务效率不满,对于一台内屏爆裂的电视,迁延长达11
天而没有结果。